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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福克纳《八月之光》

发布时间:2023-02-20 来源于: 作者: 点击数:

  【作品提要】

  故事发生在八月中旬,从头到尾仅有十天左右时间。一个名叫莉娜・格罗夫的年轻姑娘,怀着身孕,决心赤手空拳地去寻找她的情夫。星期五的时候,她还在赶路,第二天抵达了杰弗生镇。这时镇上发生了一桩凶杀案,伯顿小姐被人用剃刀割开了喉咙,而住在小木屋里的克里斯默斯和伯奇都不见了。为了获得一笔赏金,伯奇适时地露面帮助警察追捕逃跑的犯人――克里斯默斯。逃犯躲藏了一个星期之后,星期六主动出现在摩兹镇。伯奇正是格罗夫要寻找的情夫,却相互错过,她遇到的是另一个年轻人拜伦・邦奇。在邦奇的帮助下,她住进了克里斯默斯和伯奇曾经住过的小木屋。已近临产的格罗夫身上所拥有的平和和宁静深深打动了邦奇,他爱上了这个奇特的女人。不久,孩子出生了。就在这一天,凶手克里斯默斯被一名种族主义者连开五枪杀死并割下了生殖器。伯奇在小木屋里见到了格罗夫,可是几分钟之后这个男人再次逃离了,格罗夫又开始了寻找之旅。

  【作品选录】

  天愈来愈亮了。他沿着空寂的街道疾步行走,走在间隔开的逐渐黯淡的街灯下面,虫子还在绕着街灯翻飞。可是天渐渐明亮;等他走到镇上广场,东面的场地已经与天空辉映。他迅速地转动着念头。到现在他还没同医生预约过。他边走边咒骂自己,带着就要成为年轻父亲的人的愤怒和恐惧,相信自己愚不可及,该受谴责,竟有这种疏忽。然而这不完全是一个快要当父亲的人的焦虑,背后还隐藏着别的担心,过些时候他才会意识到。他的心里,在事不宜迟的想法支配下,仿佛还潜伏着某种就要跳出来攫住他的东西。可是这时他心里嘀咕着:“我得立即决定。人们说他曾为那个黑人孩子接过生,干得不错。可是这回不同。上个星期我就该料理好提前与医生约定的,而不应当等待;现在临到最后时刻还得从头解释,挨家挨户地寻找,直到找着一位愿意去的医生,一个会相信我迫不得已而向他撒谎的人。我是小狗,如果我还不会撒谎;最近我说了那么多谎话,现在我撒的谎谁都相信,不分男女。可是看来实际上我并不在行。我想我生就不善于撒谎,撒起谎来总不像。”他疾速地迈着步子,脚步声响在空荡沉寂的街道上;他的决定已经有了,甚至他自己还不觉察。对他来说,这既不荒唐也不可笑。这主意不等他有所意识已迅速进入他的头脑,早已在他脑子里确立,双脚早已听从它的使唤。他的脚把他带到那个曾为黑人孩子接生的医生的家,那次他去迟了,海托华靠他的刀片和书本已代他行使了职责。

  这一次医生又到达得太晚。拜伦必须等他穿好衣服。现在他已上了些年纪,琐琐碎碎地很不利落,而且一大早被人叫醒颇有点不高兴。然后他又得找他汽车的开关钥匙,钥匙放进了一个牢实的小金属盒里,而开盒子的钥匙一时又找不着,他又不准拜伦把锁撬开。因此,等他们终于抵达小木屋,东方已经彩霞当空,夏日的朝阳早已喷薄欲出。当两位现已年迈的老人在小木屋门口再次相遇,职业医生又输给了业余接生员,因为医生进门便听见婴儿的哭声。医生惊愕地望着牧师,十分烦恼地说:“呃,博士,但愿拜伦早就告诉我已经请了你,我这会儿还会睡在床上呢。”他从海托华旁边擦身走过,进入屋内。“这一回你的运气似乎比上次更好,尽管上次咱俩在一块儿商量过。不过此刻你自己看上去也需要找医生了。也许你需要的是喝杯咖啡。”海托华说了句什么,但医生继续往前没停下听他讲话。他进入屋内,一位素不相识的年轻女人虚弱无力地躺在一张狭窄的帆布床上;一个身穿紫色衣裙的老妇人,他也从未见过,把婴儿抱在膝头。有个老头睡在暗处另一张床上。医生注意到那人时还暗以为那人似乎已经死去,因为他睡得那样深沉,那样安静。可是医生并没有立即注意到那老头儿。他朝抱着婴儿的老妇人走去。“好哇,好哇,”他说,“拜伦准是很兴奋。他只字未提一家子都住在一起,还有爷爷奶奶呢。”老妇人抬头看着他。他想:“尽管她是坐着的,看起来却同卧床的老头儿一样没有生气。她不像有足够的勇气承担母亲的责任,更不用说是祖母的了。”

  “是的。”老妇人说。她抬头瞧着医生,一边弯下腰护着婴孩。这时他发现她的面孔并不愚蠢、茫然若失,倒显得既平静又可怕,好像那平静和可怕早先曾经消亡现在又一起恢复了生命。但他更为留意她的神态,她既像一块岩石又像一头蹲着的动物。她把头朝老头儿那边一扭,医生才第一次看清那躺在另一张帆布床上睡觉的人。她悄声地说,带着逐渐消减的恐惧,显得既诡谲又紧张:“我骗过了他。我对他说你这次会从后门进来。我骗过了他。现在你终于来了。你现在照料米莉。我来看管乔。”过一会儿这神情也消失了。就在他注视的当儿,那生气和神采迅速从她脸上隐退,突然从一张呆滞木然的脸上消失,这张面孔从来没有可能蕴藏那样的神情。现在她两眼审视着他,缄默无言,不知该说什么好,困惑地躬身护着婴孩,好像他伸手要从她怀里夺走婴儿似的。也许是她的动作刺激了婴儿,婴儿发出一声哭泣。接着,那困惑的神情荡然无存,像影子一晃而过。她埋头瞧着孩子,面带沉思,木呆呆地显得荒唐可笑。“这是乔,”她说。“我的米莉的小宝宝。”

  医生进屋时拜伦停在门外,他就是在这儿听见那声哭喊的,他感到可怕的事发生了。海因斯太太先是朝他的帐篷喊他,声音里有某种意味使他几乎一边穿裤子一边就开跑;海因斯太太还未解衣就寝,他在小木屋门口从她身边经过,径自跑进屋内,这时他一看见她的神情便惊骇得目瞪口呆,像堵墙立在那儿。海因斯站在他旁边同他讲话;也许他答了话,应对了一两句。不知怎的,他跃上骡背便朝城里奔去,一路上他仿佛还瞧见她,瞧见她的神情: 她用两条胳膊支起身子,斜倚在帆布床上,一面俯视着床单下自己的体形,带着无望的恐惧呜呜咽咽地哭泣。他眼前一直浮现出这幅景象,当他唤醒海托华的时候,当他催促医生动身的整个时候;与此同时他身上像有什么揪心的事儿潜伏着,等待着,他的念头在疾速转动来不及思考。那倒一点不假。脑海里念头翻滚无暇思考,一直持续到他和医生赶到小木屋。这时他刚在门边停下步,便听见婴儿一声哭叫,他原先觉得可怕的事终于发生了。

  现在他明白了那似在等待的隐隐约约的揪心事儿是什么,当他横穿空荡荡的广场去寻找由于疏忽而未预约的医生的时候。现在他才明白为什么会忽略了预约医生。那是因为直到海因斯太太从帐篷里叫醒他时他才相信他(她)需要一位医生,真有这种需要。好像一个星期来他的眼睛接受了她怀着大肚子的事实,心里却不相信。“然而我的确知道,完全相信,”他想,“我准是知道的,已经办了这许多事: 东奔西跑,四处撒谎,麻烦乡亲们。”但他现在发觉,直到从海因斯太太身边经过进入小木屋后他才相信。他睡梦中第一次听见海因斯太太的声音,便明白是咋回事,发生了什么;他起身穿衣,匆匆地像笼上工装那样,知道这事儿的紧迫性,明白为什么这样,知道自己期待这个已经有五个夜晚了。然而他仍然有些难以置信。这时他还以为跑拢小木屋朝门内看时会看见她坐着,甚至她还会到门口迎接他,态度平静,没有变化,与往常一样。可是他伸手碰门时便听见一种闻所未闻的声音。那是大声的呻吟呜咽,急切而又凄惨,显然像在针对什么诉说,他知道那些字句不属于他,任何男人都不那么说话。接着他从海因斯太太身边进去,见她躺在帆布床上。他从未见过她躺在床上,他相信在这种情形或真这样见到她,她会感到紧张并十分警惕的;也许会露出一丝微笑,却完完全全地意识到他站在面前。可是他进屋后,她甚至没看他一眼。她似乎没有感到门开了,没有感到屋内除了她自己还有别的人或别的东西,也不明白自己呜呜咽咽地在向谁哭诉,以一种男人不懂的语言。床单盖齐她的下巴,但上半身支在两条胳膊上,耷拉着头。她的头发散乱,两眼深陷下去像两个孔穴,嘴唇没有一丝儿血色,面色惨白得与垫在她背后的枕头相似,她显得慌张惊骇,带着愤懑的难以置信的神情审视着盖在床单下的体形,再次发出大声的悲哀的呻吟哭喊。这时海因斯太太凑在她身边。她从紫色肩膀上转过那张呆板的面孔,说道:“去,去找医生。发作了。”

  他全然不记得去过马厩,但他去了,一把抓住骡马,拖出马鞍,啪的一下搭上骡背。他的动作极快,思维却转动得很慢。现在他知道那是什么缘故。他在思索,在慢慢估量琢磨,像油在愈来愈烫的热锅里慢慢地散开。“我要是早知道这个,”他想,“我要是那时就知道。要是那时候就想通了这事儿。”他静静地想着这个,带着惊讶的沮丧神情,有些懊悔。“要是那样,我早就转过身去,骑上骡马往另一个方向跑了。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不为人记起,我想我早已溜之大吉。”然而他没有那样做。这时他骑着骡子疾驶过小木屋,思想渐渐平静镇定下来,但他还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这样做。“但愿她再次哭喊之前我早已走远,不再能够听见,”他想,“但愿我能走远,不再听见她的哭喊。”这样想着,他上了路,强壮的小骡马现在加快了步伐,思维像油在均匀平滑地散开。“我先去找海托华。我将把骡子留给他,还得记住提醒他带上那本当医生的书。这可不能忘了。”这样想着,他到了海托华的住宅,翻身从仍在奔跑的骡背跳下,进了海托华的屋。这时他又想起别的。“现在这事成了。”心想 即使我找不到一个职业医生 这样想着他到了广场,接着又露出了先前的忧虑;他能感到它,心里惴惴不安,他想 就算找不到一位职业医生,因为我从不相信会需要医生。我不相信 这念头留在他心上,使他陷入了一种身不由己的境地,一方面他感到时间紧迫,巴不得直往前冲,可他偏偏又得帮老医生寻找开小铁盒的钥匙,然后才能从盒里拿到汽车的开关钥匙。他们终于找到了它,有一阵子他的脑海交织着紧迫感与慢动作――速度的困恼,他俩在空寂的黎明沿着无人行走的道路奔驰;有时他感到完全无能为力,服了坐在身旁的医生,像人们通常做的那样,他将眼前的一切,所有的恐惧和担心,统统抛到脑后。不管怎样,他们赶到了小木屋,一下车便往门口奔去,门内还亮着灯: 在这最后几步奔跑的间歇他刚得到一瞬安宁,可是打击马上来了,揪心的事儿又从背后赶来攫住他。直到他听见一声婴孩的啼哭,他心里这才踏实了。天色很快变得明亮。在冷飕飕的安宁的黎明时刻,他静静地站着――大地渐渐苏醒时的宁静美不胜收,难以形容,无论是谁也难有重逢的机会。现在他知道那一直在阻止他相信的东西是他自己的信念,是他所相信的东西阻止了他。他神情严肃,十分惊讶,他想 好像直到海因斯太太叫我,我听见她的声音,看见她的面孔,才明白在这个世界上,在那个时刻,拜伦・邦奇对她无足轻重,我才发现她不是一个处女 他想这太可怕了,但这还不是一切。还涉及别的。他的头没有垂下。他静静地站在愈来愈明朗的晨曦之中,一面安静地思索 正像海托华说的,这也得由我自己决定,现在我必须告诉他了,告诉卢卡斯・伯奇 这确实令人感到不得不吐露真相,有些像是可怕的无可弥补的青春时期的绝望。 不是吗,在这之前我甚至不相信他是那么回事。好像我,还有她,以及我不得不把他们卷进这事儿的乡亲们,都只是一堆从不表明任何意义的词语,甚至我们什么也不是;而我们自身却一直存在,一直生活下去,甚至不关心是不是确有那些词语。不错,直到现在我才相信他是卢卡斯・伯奇,确实有一个叫卢卡斯・伯奇的人存在

  “运气,”海托华说,“运气。我不清楚自己是不是有过运气。”但是,医生已经走进小木屋。海托华又回头望了一下,瞧着帆布床旁边围着的人,听见医生快活的声音。老妇人现在安静地坐下了,然而就在一会儿工夫之前他似乎还在同她争夺婴儿,生怕她在惊骇无言之余狂暴起来,把婴儿扔到地上。但是她并不因为沉默无言而不那么狂暴,婴儿艰难地从母体一拉出来她便把它高高举起,一面还扭转那笨重如熊的身子去瞧睡在帆布床上的老头儿。海托华刚到时老头就这样睡着,仿佛连呼吸的气儿都没有,而老妇人则躬着身坐在床边的一张椅子里。看上去她活像一块就要滚下悬崖的石头,海托华愣了一会儿,以为 她已经把他杀了。这一次她采取了预防措施 然后他忙碌起来,没意识到老妇人就在他胳膊旁边,直到她把还没有开始呼吸的婴儿抓过去高高举起,一面虎视眈眈地瞧着睡在另一张帆布床上的老头。不一会儿,婴儿开始呼吸,呱呱哭泣起来,年轻女人像在回应,以无法明白的言语,粗犷而又充满喜悦。可是老妇人的面容几乎一片狂乱,海托华忙把婴儿从她手里争夺过去,以防她把婴儿扔到地上。“明白吗,”他说,“你瞧!他躺在那儿没吭气。这一次他不会把孩子抱走的。”老妇人仍然默不作声地盯着他,像头动物,仿佛听不懂英语似的。可是,那狂乱的喜悦神情已经从她脸上消失了: 她嘶哑地咕哝了一声,竭力想把婴儿从他手里抱回去。“小心,”他说,“你小心点好吗?”她点了点头,咕哝有声地轻轻地伸出手来抱孩子。她的手显得挺稳,他让她抱过婴儿。这时她坐着,婴儿放在膝头,迟到的医生站在床边,快活而又烦恼地说着话,一面双手忙着。海托华转身走了出去,像老年人那样小心翼翼地蹲下身子朝垮塌的泥土阶梯坐下去,像是他大腹便便的体内安放了什么致命物,放了一触即发的炸药。这时早过了黎明时分,已经是大天白亮的早晨,太阳已经升起。他四下瞧瞧,停了一下喊道:“拜伦。”没有人回应,然后发现他拴在附近的一根栅栏柱上的骡子也不见了。他叹了口气。“好哇,”他想,“到头来我还得遭受拜伦的无礼,毫无体面地步行两英里回家。拜伦不值得这样做,就算是出于记恨也罢。可是我们做的种种事情也常常是不值得做的,我们也配不上去做那些事。”

  他缓慢地走回城――面容憔悴,大腹便便,头戴一顶弄脏的巴拿马草帽,粗棉布睡衣的下襟塞进黑色的裤子里。“幸好我离开前穿上了鞋,”他想,“我累了。”他有些烦躁地想道:“我已经筋疲力竭,但不再睡得着了。”他恼怒地想着,拖着疲惫的双脚一步又一步地终于转身跨进了自己的家门。太阳升高了,城镇已经醒来,他闻到这儿那儿早炊的烟气。他想:“既然不把骡子留给我,他起码该先回来帮我把炉子的火生好。他不是认为早饭前走两英里路对我的胃口大有益处吗。”

  他朝厨房走去,把炉子生好,动作既慢又笨,二十五年之后仍笨拙得如同第一天学习生火似的,然后把咖啡放上去。“过会儿我要再上床去,”他想。“不过我知道再也睡不着了。”可是他注意到自己的想法听起来像在发牢骚,像个婆婆妈妈的女人在静静地唠叨,连自己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然后他发觉自己在准备早餐,同往常一样的丰盛早餐;他突然停下,像不满意似的喷啧咂嘴。“我的感觉应当比现在更差才对,”他想。可是他得承认事实并不如此。他孤零零地站在冷清而又零乱的厨房里,瘦长畸形,手里掌着长柄平底煎锅,昨日残存的油脂在锅里煎得吱吱响;这时他的面膛突然一亮,心里升起一股浪花,涌上一股暖暖的热流,几乎感到一种胜利的喜悦。“我已向他们表明!”他想,“当他们又一次迟到,一个老人还能迎接新的生命。拜伦也许会说,他们赶到时只有替他扫尾的份了。”这是他的虚荣心和无用的自豪感。然而得意的容光消退得缓慢,没有自愧自责的意思。他想:“那又怎么样?我真有这样的感觉又怎么样?胜利喜悦和自豪?我感到了又怎样?”这温暖的感觉,容光焕发的神情,显然既不需要别人注意,又不需要别人承认;这感觉和神情在他吃着广柑、鸡蛋和面包时依然没有消减。然后他俯视着桌上用脏的空盘,大声说道:“我的天哪,这会儿我甚至不想洗碗盘。”而且他也不往卧室去睡觉,而是走到门口,带着那决断和自豪的神情瞧了室内一眼,心想:“这会儿我要是个女人就好了。回到床上去休息: 女人才会这样做。”他走向书房,那劲头像是一个具有明确目标的人在行动,而二十五年来他却一直是从早到晚无所事事地在打发日子。这一次他选择的书不再是丁尼生的诗集,而是一个男子汉的精神食粮: 《亨利四世》。然后他来到后院,往桑树下那张陷塌的躺椅上一坐,身子沉甸甸地陷进椅里。“然而我不可能睡,”他想,“因为拜伦很快又会来叫醒我。但也值得一醒,听听他又想到了别的什么事儿要叫醒我去干。”

  他很快便睡着了,几乎立即响起鼾声。谁要停下来俯视椅里躺睡的人,都会瞧见映着天空的两片眼镜背后那张单纯质朴、充满宁静和自信的脸。可是没有人来瞧,尽管六小时之后他醒来却似乎相信有谁叫过他。他猝然坐起身,椅子吱嘎直响。“喔?”他说,“喔?什么事?”可是周围连个人影也没有,他四下打量了一会儿,像是在听,在等,带着专注和自信的神色,而且脸上仍然带着焕发的容光。“我原先希望睡一觉就把它睡掉了,”他不假思索地想道,“不。我的意思不是说希望。我脑子里想的是担心。看来我是沉溺其中了。”他想着,静静地坐了一会儿。他开始搓手,先是缓慢地带着一丝儿内疚。“我已经听其自然了。而且我会准许自己这样做。是的。也许这也全然该由我自己决定的事,因此,我允许自己这样做。”然后他说,他想 我接生下来的那个小孩。我还没有同名人。但我知道有不少感恩戴德的母亲以接生医生的名字来替孩子命名的事儿。可这,还有拜伦。不用说拜伦会占先。她必然还会生孩子,生更多的 他脑海里记起那年轻结实的身体,即便在分娩的剧痛中仍显得安宁无惧。 更多的子女,许许多多。那将是她的生活,她的命运。善良的人们安静地生活,为可爱的大地繁殖后代,从从容容地孕育出一代又一代的母亲和女儿。可是下一个生命该由拜伦播种。值得可怜的人,尽管他刚才让我一路走回家来

  他进入屋内,修好面,脱下睡衣,又穿上昨天脱下的衬衣,套上硬领,结好细麻布领带,戴上巴拿马草帽。往小木屋一趟没比他刚才回家花的时间长,尽管这次他穿过树林走,挑了条更为艰难的路。“我得这样多走走,”他想,太阳间断地晒在他身上,他感受到热力,闻到荒野间肥沃土壤的气息,树林的清新,喧噪声中别有一种宁静。“我本来不应当丢掉这习惯的。可是说不定这感觉和这习惯都会重新恢复,要是它本身不同于祈祷。”

  他从树林的另一边走出来,到了小木屋背后的牧场边沿。他的目光越过小木屋望见那一丛树林,树丛中当初那幢耸立的楼房已被烧毁,旧日的房板屋梁已化作无声的灰烬,虽然他从这儿看不清。“可怜的女人,”他想,“可怜的不曾生育的女人。要是再活上一个星期,幸运就会回到这片土地。幸运和生命就会回到这些贫瘠荒芜的田土。”他仿佛能看见、能感到四周的肥沃土地的幽灵,这一带黑人居住区充满盎然生机,回荡着欢声笑语,到处是生育旺盛的母亲,家家户户的门前嬉戏着一群光着屁股的孩子;而那幢高大的楼房仿佛重新再现,热热闹闹,三代人欢乐地生活在一起。他走拢小木屋,也不敲门便一面伸手推门,一面兴高采烈地大声说道:“能让医生进屋吗?”

  (蓝仁哲 译)

  【赏析】

  美国小说家福克纳的作品,刻意求新,意蕴深厚,书名也大都有个来历,《押沙龙,押沙龙!》取自《圣经》故事,《喧哗与骚动》来自莎士比亚的名剧《麦克白》。和前两者相比,《八月之光》似乎没有那么沉重的历史感和哲学气,呈现出一种祥和宁静的氛围。

  在写作此部作品的期间,一天黄昏,福克纳照例与妻子坐在廊子上喝酒,妻子埃斯特儿的眼光越过草地向灌木丛看去,又向更远处望去。“比尔,”她说,“你有没有想到过八月的光线跟一年里任何的时候都不一样?”福克纳从他的椅子里站起身。“就是它了。”他说。他划去了手稿上原来的标题“黑房子”,改成了“八月之光”。福克纳后来解释,在密西西比州,八月中旬会有几天突然出现秋天即至的迹象: 天气凉爽,天空中弥漫着柔和透明的光线。对于他来说,《八月之光》是一个令人愉悦和唤起遐想的标题,因为它能使人回忆起那段时间,领略到那比我们基督教文明更古老的透明光泽。

  正如评论家们普遍指出的那样,莉娜・格罗夫的平和宁静,是整部小说所描写的乱纷纷的世界中唯一的一抹柔和的光芒。在《八月之光》中,不仅仅存在格罗夫这一股光线,恰恰是在其他幽暗、充满诡异色调的光线共同编织出的世界中,格罗夫那柔和透明的宁静和安详才会凸显出奇幻的色彩,让人想起“异于现代社会的古希腊、奥林匹斯、牧歌生活与基督教之前的时代”。从节选部分,能够清楚地领会到,这种平和宁静之光,来自对生命的执著与欣悦,它并且还感染到别人,笼罩在别人身上,特别是为孩子接生忙碌的年轻人邦奇和海托华牧师。

  《八月之光》本身内容更为复杂,双线索的情节结构是它的一大特点。格罗夫的故事和克里斯默斯的故事平行交错,构成小说的两块基石。也可以说后者是小说中引人注目的另一股光芒,但与格罗夫的柔和坚定比较,显得强烈耀眼但却摇摆不定。他们俩唯一交错点是一个共同认识的人物、一个颇为巧合的时间以及一处都住过的地方。伯奇是格罗夫的情夫,克里斯默斯的室友,也是最终出卖他的人。在克里斯默斯曾经住过的小木屋里,格罗夫诞下了伯奇的孩子。就在同一天,克里斯默斯因为杀害伯顿小姐潜逃了一周后被人打死。伯奇始乱终弃,她一个弱女子带着身孕踏上了寻找情人的漫长旅途。与肉体上受尽颠沛流离之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她在信念上从未放弃和摇摆过。她总是平静的,高高兴兴的,“一张年轻快活的面孔,诚挚友好而又机灵”,就连表示惊异,也是“安详的惊异”。对于自己将至何方,她心中十分明确: 何处有伯奇的踪迹,就往何处去。连读者恐怕都不能不为格罗夫的坚强隐忍、目标明确而喝彩。她的生活坐标在自己的心中,外力无法左右,她身上闪现着自然淳朴、乐观自在的精神,怀着宽厚仁爱之心,踏上属于她自己那坦荡无忧的人生之路。

  克里斯默斯的人生却呈现出另一番光景,他完全生活在另一个世界。克里斯默斯(Christmas)这个名字记下了他在圣诞夜被抛弃在孤儿院门外的遭遇。在孤儿院长大后,他由于碰巧发现了女营养师的隐私,遭到对方无情报复。在被领养之后,他又受到养父清教徒戒律的严格束缚,由此养成了他倔强而不甘屈服的性格。他为了一个叫博比的暗娼砸死了养父,为逃避罪责,开始了长达15年的流浪生涯。他的心里始终存在着一种渴望,他想知道他究竟是谁,但他一辈子也没能解开这个谜团,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白人还是黑人,因此他什么都不是。由于他不明白自己属于哪个种族,便存心地将自己逐出人类”。小说中,福克纳用了整整七章来追述克里斯默斯的身世和遭遇,为读者剖开他杀害伯顿小姐背后复杂的心理因素。克里斯默斯和《押沙龙,押沙龙!》中的萨德本一样具有坚忍的性格和永不向命运低头的个性,他流浪四方,对不公的社会说“不”,他的内心不断地挣扎,苦苦寻找、确认自己的身份和真正的“人”的坐标。只为着报复社会的不公,他才走上杀人的道路。

  除了格罗夫与克里斯默斯之外,福克纳还或简约或详细地描绘了美国南方这所黑屋子里其他一些光线,他们或者晦暗阴郁,或者迷离不清,但他们毫无疑问地一同构成了《八月之光》的主色调。节选部分对被废黜的长老会牧师海托华有较集中的描写。他原来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离群索居,对现实世界漠不关心,甚至在布道的讲坛上梦呓起祖父光荣的过去和死时的情景,与社会格格不入。但在为格罗夫接生后,新生儿的活力使海托华终于感受到了爱,仿佛从幻梦中醒来,意识到自己辜负了教会和公众,并使妻子绝望,白白虚掷了整整50年。大好人邦奇是海托华牧师的虔诚弟子,他以海托华为榜样,过着与世隔绝、独善其身的日子,直到他遇上了格罗夫。格罗夫的淡定从容与宁静平和深深地打动了邦奇,他爱上了这个女人,爱情激发起了他身上的怜悯和宽厚的情怀。显然,格罗夫身上所散发出的宁静平和荡涤了海托华和邦奇的灵魂,那柔和的光线照亮了他们的人生,将他们从晦暗阴郁和迷离不清中解救了出来。相比之下,来自美国北部的伯顿小姐就没有那样幸运。她生活在憎恨北方佬的杰弗生镇,在她和克里斯默斯的身上,我们可以清楚地辨识出历史的伤痕、南北的分歧和种族的怨恨。伯顿小姐的祖父和哥哥被沙多里斯少校杀害,而她自己也死于一个既非白人又非黑人的局外人的手里。伯顿小姐怀着恩赐与人的心情资助黑人办学,探访黑人家庭,但是她居高临下地将自己的意图强加在克里斯默斯的身上。克里斯默斯不愿按照她的意旨,将自己未来的人生图景放在黑人传教士的职务上。而且由于身份不明,他也不可能进入白人的世界。在他的身上体现出来的黑白世界的分裂永远无法弥合,他的命运也只可能是分裂的悲剧。当伯顿小姐施加强大的压力时,克里斯默斯只能在绝望中反抗,她本人也成为克里斯默斯向社会抗争过程中的牺牲品。

  有评论家认为克里斯默斯的经历常能让人联想起耶稣受难的故事,两者的受难日都在星期五,克里斯默斯手拿着枪却主动接受死亡,这些都有着惊人的相似。相比之下,格罗夫这个人物俨然是大地母亲的化身,体现了亘古不变的自然人生。不管怎样,在格罗夫的身上,蕴藏着一种智慧和力量,使得她不拘泥于任何的社会偏见。她朴素自然的生活法则使得杰弗生镇的人们宽容地对待这个并没有佩戴结婚戒指的孕妇。可以说,她的从容平和的心境像一缕柔和的八月之光,照射进了人们的内心,让人感受到了生之美好与和谐。与此同时,福克纳擅长的意识流手法,不厌其详地从多个角度展现人物的内心世界,使读者能够充分领略到他们灵魂的充盈与朴实。有关内容往往会用不同字体在作品文本里标示出来,显示了交流话语和思维话语的不尽一致。这是在读福克纳时要注意的。

  (丁洁)

(编辑:moy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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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为大家罗列了一百部经典的西方奇幻小说,其实这里包括奇幻小说、科幻小说、魔幻小说……总的来说都属于幻想文学的范畴。虽然说是奇幻小说排行榜,但实际上“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谁也不能对这些经典小说做出真正公允的排行,仅仅是将这些书罗列出来并辅以简单的评论,已经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了。...[详细]

  • 瓦莱斯《起义者》

    在世界文学中,巴黎公社文学是一颗灿烂的明珠。如果说巴黎公社昂扬的革命精神在鲍狄埃、米雪尔等著名诗人的作品中以鲜明、有力、凝炼的诗句表现出来,那么真实动人地再现这一伟大历史事件始末的却是瓦莱斯的著名长篇小说《起义者》。...[详细]

  • 史诗奇幻小说TOP24

      D&D类小说败坏了奇幻文学的声誉。最典型的是封面上经常站着一个金发丰满的公主、抓住一个科南似人物的赘肉手臂。这让我想起廉价的滑稽书,并且忍不住要在书架过道中呕吐。...[详细]

  • 卡夫卡《城堡》

    卡夫卡的《城堡》与他的另两部长篇小说《审判》及《美国》合称“卡夫卡三部曲”,它们看起来都荒诞不经,而《城堡》更富于“卡夫卡式”的构思和语言风格,故把它列为代表作提出来。...[详细]

  • [英国]福斯特《印度之行》

     1924年出版的《印度之行》是福斯特最负盛名的一部作品,是公认的20世纪经典之作,也是他最后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以阿齐兹与穆尔夫人、阿齐兹与菲尔丁、阿齐兹与阿德拉之间的关系为主线,深刻表现了20世纪初紧张的英印关系,探讨了在一个充满偏见的社会里(特别是在印度的英国人对当地印度居民的偏见)来自不同文化的个体是否能够建立真诚的友谊的主题。小说采取了现实主义的创作手法,但又运用了大量象征主义技巧,具有现代主义风格。戴维・洛奇概括性地指出这是一部“乔装成现实主义的象征主义小说”。...[详细]

  • 史上最伟大的10大奇幻系列小说

    史上最伟大的10大奇幻系列小说...[详细]

  • 森茉莉代表作:《甜蜜的房间》

    《甜蜜的房间》是作家森茉莉在六十岁后,花了十年的时间完成的,是一部足以称之为“生涯代表作”的长篇小说。...[详细]

  • 马克·吐温《竞选州长》

    《竞选州长》是马克•吐温写于1870年的一篇讽刺小说,描写“我”参加纽约州州长竞选后的遭遇。资产阶级政客收买报刊,把它们当作造谣中伤、讹诈恫吓的工具,把一个正派的候选人诬蔑为臭名昭著的“伪证犯、小偷、盗尸犯、酒疯子、舞弊分子和讹诈专家”等等。作品犀利地揭露了当时美国社会民主制度的虚伪。...[详细]

  • 笛福《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飘流记》是18 世纪英国著名作家笛福受一个苏格兰水手海上历险的经历启发而成。笛福在此书中描写了人对自然的挑战,写成一部十分有趣、雅俗共赏、老少爱读的名著,为此,笛福博得了“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称号。...[详细]

  • 霍夫曼《金罐》

    《金罐》,霍夫曼著名的短篇小说之一,收录在小说集《卡洛风格的幻想故事》中。...[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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