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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库切《耻》

发布时间:2022-09-07 来源于: 作者: 点击数:

  【作品提要】

  52岁的戴维・卢里是南非开普敦技术大学文学与传播学教授。他结过两次婚,有个女儿,但不在身边,所以他单身一人住在公寓里。他每周四下午会与一名叫索拉娅的妓女待上90分钟。一天,他在街上无意间碰到索拉娅和她的两个儿子。从此,她便从卢里的生活中消失了。

  出于情欲的诱惑,他诱奸了自己的学生梅拉妮。事发后,卢里丢掉了教职,来到农场,投奔他的女儿露茜。他不仅要努力与女儿沟通,也要与他以前根本就看不起的人共事,干他以前嗤之以鼻的事。与此同时,他还尝试着写那酝酿已久的歌剧――《拜伦在意大利》。

  但是,厄运又一次降临。露茜遭到三个黑人强暴,其中一人居然还是未成年的男孩。在强奸过程中,卢里被暴徒浇上酒精烧伤。让他无法理解的是他女儿对这件事的态度: 露茜认为施暴者不单单是发泄兽欲,还是在发泄种族仇恨。于是她放弃与凶手抗争,准备生下施暴者的孩子,甚至宁愿成为黑人雇工的小老婆,以求留在这块“晦暗之乡”。

  【作品选录】

  一个星期三。他起得很早,可露茜在他之前就已经起床了。他发现她正看着水池里的几只野鸭。

  “真可爱,不是吗?”她说道。“它们每年都回来。同样的三只。它们能来我这里,我觉得自己真是很幸运。竟然被它们选中了。”

  三个。这倒可能是个解决问题的办法。他、露茜、梅拉妮。或者是他、梅拉妮、索拉娅。

  两人在一起吃了早饭,然后带着两条道勃曼狗出去遛遛。

  “你觉得能在这里,在这个地方生活下去吗?”露茜猛不丁地这样问道。

  “为什么?你是不是想雇个新的护狗员?”

  “不是。我可没那么想。不过你肯定能在罗德大学找个职位什么的――你在那里一定有些熟人,再不然就在伊丽莎白港。”

  “没有,露茜。我已经没人要了。我走到哪里,这丑闻就会跟到哪里,粘在身上弄不掉。不行。即使我要找份工作,也得是那种不太招人耳目的事,比方说记账员啦,护狗员啦什么的。”

  “可你要是想堵住散布丑闻的人的嘴,难道就不应该站起来为自己洗刷名声吗?你一味地藏藏掖掖,闲言碎语不就更厉害了?”

  露茜小时候说话不多,很少出头,对他只是观察,却从来――据他自己看――不作评判。现在,到了二十五六岁上,她开始表现出不同了。护养狗,忙菜园,看星相书,穿没有性别特征的衣服。这每一个现象,他都感觉是一份经过深思熟虑的、有目的的独立宣言。同时也是与男性世界决裂的宣言。过自己的生活。走出他的阴影。很好!他完全同意!

  “难道你觉得我就是这么做的吗?”他说道。“逃离犯罪现场?”

  “反正你撤退了。从实际上看,这有什么区别?”

  “你没有说到点子上,亲爱的。你要我做的事是根本做不成的。我们这时代做不成。即使我设法去做,没人会听我的。”

  “你说得不对。就算你如你自己所说,是什么道德恐龙,总还会有人好奇,想听听恐龙说话呢。我就算一个。你到底做了什么!说出来听听嘛。”

  他迟疑了。她是想让他吐出更多的隐秘事情吗?

  “我的事情起因于欲望的权力问题,”他说道。“起因于甚至一只小鸟也会因此而颤抖的神。”

  在想象中,他似乎看见自己在那女孩子的屋子里,在她的卧室里,屋外大雨瓢泼,屋角里的那只暖炉散发出一阵阵煤油气味,他跪在她身边,一件一件地脱着她的衣服,而她的双臂则像个死人似的直挺挺地伸展着。那时候,我就是爱神伊洛丝的侍从: 这是他一直想说的话,可他难道就真如此厚颜无耻?那是神附我身的作为。还真有脸这么说!可这绝不是撒谎,绝不全是撒谎。在这整个糟糕透顶的事情中,还是隐隐有一点高洁的东西,努力地想表现出来。要是他早知道这段情分如此之短有多好!

  他再次试着把话说清楚,于是放慢了速度,“你小时候,我们还住在肯尼沃斯,隔壁的那家养着条狗,一条金毛寻物狗。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

  “隐约还记得一点。”

  “那是条公狗。附近只要来了条母狗,它就会激动起来,管也管不住,狗的主人就按巴甫洛夫条件反射的原理,每次给它一顿打。就这么一直打下去,最后那可怜的狗都糊涂了。后来它一闻到母狗的气味,就耷拉着耳朵,夹着尾巴,绕着院子猛跑,哼呀哼的就想找地方躲起来。”

  他停住不说了。“我还是没听出问题来,”露茜说。是啊,问题到底在哪里?

  “我对这样的情形感到十分沮丧,是因为这其中有点很卑鄙的东西。我觉得,狗要是做了像咬碎你的拖鞋一类的事情,要打要罚完全应该。可它的情欲是另外一回事。按自己的本能行事就得受惩罚,这样的正义没有一种动物能接受。”

  “所以就应当允许男的随意按自己的本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没有人去管束一下?这故事是不是这个意思?”

  “不,这不是故事的意思。我说肯尼沃斯的那件事很卑鄙,是因为那可怜的狗后来竟然讨厌起自己的本性来。再也不要人去揍它了。它随时会惩罚自己。事情到了这样的地步,恐怕最好就是一枪把它给处理了。”

  “或者给它治治。”

  “也许吧。可从最深层说,我看它可能还是宁愿吃枪子。它也许宁肯选择死,也不接受其他的选择: 违背自己的天性,还要在起居室里度过余生,整天东转转,西转转,叹叹气,嗅嗅猫,养得肥肥胖胖的。”

  “戴维,你是不是老有这样的感觉?”

  “不,不总是有。有时候我的感觉正好相反,觉得欲望这种负担,我们没有它也完全可以活得很好。”

  “我得说,”露茜插话道,“我自己也倾向于这样的观点。”

  他等她顺着话题说下去,可她没有。“咱们回到先前的话题吧,”她说道,“不管怎么说,出于安全考虑,你让人撵走了。你的同事们可以重新呼吸舒畅,而替罪羊却在荒野里游荡。”

  这是一句断语?还是一个问题?她真相信他仅仅是只替罪羊吗?

  “我觉得寻找替罪羊并不是最好的说法,”他小心翼翼地说下去。“在实际生活中,凡是要寻找替罪羊的时候,背后总有宗教的力量在起作用。人们把全城的罪孽架在一只羊的背上,把它撵出城去,全城人因此得救。这么做能起作用,是因为人人都明白那些典仪该如何去理解,包括其中的神。后来,神死了,突然之间,人们得在没有神助的情况下清除城里的罪孽。没有了象征的手法,人们只好求助于实际的行动。因此就产生了审查制度,是罗马意义上的审查制度,其口令就是监视: 一切人监视一切人。抽象的清除被实际的清除取而代之。”

  他自己都不知道说到什么地方了;他是在说教。“不管怎么说,”他像在做总结似的说道,“同城市告别之后,我在荒野里干起了什么呢?给狗做护理。给一个会做阉割和安乐死手术的女人打下手。”

  听到这里,露茜笑了起来。“你是说贝芙?你说贝芙也是让你感到压抑的原因之一?贝芙可崇敬你了!你是个大教授。她过去可从来没见过老派的教授。当你的面,她吓得要死,生怕犯个什么语法错误。”

  小路上有三个人迎面走来,或者说是两个大人,一个小孩。他们像乡下人那样迈着大大的步子,走得很快。走在露茜身边的狗放慢了脚步,浑身的毛竖了起来。

  “我们该觉得心慌吗?”他喃喃道。

  “我也不知道。”

  她抽紧了狗脖子上的皮绳。那三个人说着就到了他们跟前。一个点头,一声招呼,大家擦肩而过。

  “是什么人?”他问。

  “我从来没见过他们。”

  两人走到了农场的尽头,便折身返回,那几个陌生人已不见踪影了。

  离家不远时,他们听见笼子里的狗在喧闹。露茜加快了脚步。

  那三个人就在那里恭候着他们。两个大人站在稍靠后一点的地方,那男孩站在笼子边,边对着笼里的狗嘘嘘,边朝它们做着威吓的手势。愤怒的狗又吠又叫。露茜身边的狗想挣脱皮绳。甚至那条似乎已被他认养的老母狗,也在低声吼叫。

  “佩特鲁斯!”露茜喊了一声。可不见佩特鲁斯的影子。“别惹那些狗!”她高声嚷着。“咳!”

  男孩赶紧跑回去和两个大人站在一起。男孩长着一张扁平脸,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两眼透着贪婪的光芒。他身穿一件印着花朵图案的衬衫,套着宽松的裤子,头戴一顶黄色的太阳帽。两个大人都套着工作服。个子稍高一点的那个相貌英俊,英俊得有些让人吃惊,额头高高,颧骨突出,鼻孔十分的宽大。

  一见露茜,狗都安静了下来。她打开第三个笼子,把这两条道勃曼狗放了进去。他暗想,这么做可够勇敢的,可是不是聪明之举呢?

  她问那两个大人,“你们要干什么?”

  那年轻一点的说,“我们要打个电话。”

  “为什么要打电话?”

  “他的姐姐”――说着他用手胡乱往身后面一指――“出事了。”

  “出事了?”

  “对,很糟糕的事。”

  “什么样的事?”

  “孩子。”

  “他姐姐要生孩子了?”

  “对。”

  “你们从哪里来?”

  “埃拉斯穆斯克拉。”

  他和露茜交换了一下眼色。埃拉斯穆斯克拉,那是在保留林深处的一个小村庄,没有电,没有电话。这么说有点道理。

  “你们干吗不在护林站打?”

  “那地方没人。”

  “你别进去,”露茜朝他悄声说道,接着问那男孩,“要打电话的是哪个?”

  男孩指指那高个子的英俊男人。

  “进来吧,”她说着打开了后门进了屋。那高个子男人跟着进去了。过了一会儿,第二个男人把他往边上一推,也进了屋。

  他立刻就感到: 不对劲。“露茜,快出来!”他喊了起来,可一时不知道该跟着进去,还是在这里看着这男孩。

  屋子里什么声音也没有。“露茜!”他又喊了一遍,正要冲进屋去,只听得门闩咔嗒一声给推上了。

  “佩特鲁斯!”他竭尽全力高声喊着。

  那男孩一转身,拼命地朝前门跑去。他立刻松开那条母狗的皮绳。“追上他!”他一声大喊。母狗拖着笨重的步子赶了上去。

  他在屋子前面赶上了他们。那男孩拾起一捆豆秸秆,用它把狗拦在一边。“嘘――嘘――嘘!”他边喘着粗气边挥舞着秸秆。狗发出低沉的声音,左右绕着圈子。

  他顾不上这里的情况,赶紧向厨房后门跑去。厨房后门的下半扇没有闩,猛踢几下便给踹开了。他立刻趴在地上爬了进去。

  猛地,他当头挨了一下重击。他刚一想: 我还有知觉,我还没完蛋,立刻四肢就像在水里溶解了一样,没有了感觉。身子一软,便瘫在地上。

  他能感觉到自己被人横拖过厨房,随即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脸朝下躺在冰冷的铺着瓷砖的地上。他努力想站起来,可不知怎么的,腿一点也动弹不得。他又闭上了眼睛。

  他被扔在了卫生间,是露茜家里的卫生间。他晕乎乎地撑着站了起来。门上着锁,钥匙不见了。

  他在坐便器上坐定,努力回过神来。屋子里静悄悄的;狗还在狂吠,但似乎并不是因为狂躁,而是在尽责。

  “露茜!”他扯着沙哑的嗓子喊道,接着提高了嗓门又喊了声,“露茜!”

  他踢了踢门,可腿好像不属于他自己的,卫生间地方十分狭小,那扇老式的门十分坚实。

  这一天终于来了,考验的一天。没有预兆,没有声响,说来就来,一下就把他抛进了旋涡的中心。胸腔里,心脏在激烈地跳动,虽然它与外界并没有直接的接触,它一定也明白了这一点。他和他的心脏,这两个将如何挺身而起,接受这样的考验呢?

  他的孩子落在那两个陌生人手中。迟一分钟,迟一小时,都可能太迟了,在这段时间里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就会刻在石头上,属于过去。但现在还不算太迟。现在,他必须采取行动。

  虽然他凝神屏息想从屋里听到些什么声音,可还是什么都没听见。可要是他的孩子在呼叫,哪怕声音再低,他也肯定会听见的!

  他拼命敲打着门,喊着,“露茜!露茜!你说话呀!”

  门开了,把他推了一个踉跄。只见眼前站着那第二个人,个子稍矮一些的那个,一手举着只一升的酒瓶架在肩膀上。“把钥匙拿来。”那人说。

  “没有。”

  那人推了他一把。他往后一个踉跄,重重地坐在了地上。那人举起瓶子,脸色漠然,并没有气愤的表情。这只是一件他在做的事情: 让一个人交出一件东西。如果要达到目的需要用瓶子砸他,那家伙一定会这么做,一定会一下接一下地不停手,直到达到目的,哪怕把瓶子砸碎。

  “拿去吧,”他说。“要什么就拿什么。就是别碰我的女儿。”

  那男人一言不发,接过钥匙,又把门锁上了。

  他一阵冷战。危险的三人组合。他怎么就没有及时看出来?可他们却没有来伤害他,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是不是拿走这屋里的东西他们就满足了?他们是不是也没有伤害露茜?

  从屋后传来一阵声音。狗吠声又大了起来,还显得十分激动。他站到坐便器上,从窗栏向外张望。

  那第二个男人拿着露茜的枪和一只装得胀鼓鼓的垃圾袋,刚好从屋角拐过去。汽车门砰的一声给关上了。他听出了这声音,是他的车。那人空着两手又折回来。一时间,两人的目光相遇。“嘿!”那男人嘴一咧,说了句什么话。接着又是一阵大笑。过了一会儿,那男孩也走过来,两人站在窗下,边审视着被他们囚在屋里的人,边讨论着如何处置他。

  他会说意大利语,他会说西班牙语,可无论是意大利语还是西班牙语,到了非洲的这个地方,哪一个都救不了他。一个能帮帮他的人都没有,就像是卡通片里的那个当传教士的萨利大妈,身披法衣,头戴草帽,双手合掌,两眼向天,而那些野蛮人则用怪诞的语言咕噜咕噜地说着什么,就等着把他扔到开水沸腾的大锅里去。传教: 那旨在把野蛮人提高一个档次的伟大工程到底留下了什么成果?他是一点也没看出来。

  这时,那高个子绕过屋角出现了,手里还拿着那杆枪。他熟练地取出一只弹夹,推上膛,把枪筒往笼子里一插。那条最大的德国牧羊狗愤怒地喷着唾液,扑了上去。就听得重重的砰的一声,鲜血和脑浆在笼子里飞溅开来。狗吠声立刻停止了。这男人又放了两枪。一条狗的胸部被子弹贯穿,即刻就死了,而另一条伤在脖子上,血流不止,重重地趴倒在地上,两耳耷拉着,用凝视的目光看着眼前这个人的一举一动,而这人居然都没想到要再给他coup de grâce。①

  一阵寂静。剩下的三条狗无处躲藏,退到了笼子的最顶端,挤来挤去,发出轻轻的哼声。这人不慌不忙地把它们一个挨一个地结果了。

  沿走道响起了脚步声,卫生间的门猛地被人推开了。那第二个人站在了他的面前,从他背后,他瞥见了那个穿印着花朵图案衬衫的男孩,正在掏冰淇淋吃。他一侧肩,试图从那男人身边挤出去,却重重地摔在了地板上。被他使了绊子: 他们准是在踢足球时学的。

  他正在地上用力爬着,突然被人从头到脚浇上了什么液体。两眼立刻火烧火燎地痛起来,他赶紧抹抹眼睛,闻出是加了甲醇的酒精。他挣扎着要爬起来,可还是给推回到卫生间去了。只听得嚓的一声,一根火柴给擦着了,他浑身上下立刻跳起了浅蓝色的火苗。

  原来他大错特错了!原来他和他的女儿并没有给他们放过!要烧他,要他死,而如果他要死,露茜也会死,最重要的是露茜也会死!

  他像疯子似的拍打自己的脸,头发一烧着了就焦脆地断裂下来;他四处撞来撞去,发出一声声咆哮,那声音除了表示恐惧,没有任何其他的意义。他拼命想站起来,又给人按了下去。有短短的一刹那,他的眼睛能看清东西,他看见,就在他眼前几英寸的地方,一身蓝色的工装和一只靴子。靴子的前端往上翘着,靴底纹路间嵌着几片草叶。

  一片火焰在他手背上无声无息地跳动着。他挣扎着跪起身来,把手插进坐便器中的水里。门在他身后给关上了,还听见钥匙转动的声音。

  他趴在坐便器沿上,拼命往脸上洒水,还把头浸到水里去。烧焦的头发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他站起身,把衣服上最后几处火苗拍打掉。

  他扯下手纸,浸湿后用它使劲擦着脸。两眼酸胀,有一只眼睛的眼皮已经睁不开了。他抓抓头,手指上立刻粘满了黑黑的烟灰。除了一边耳根后还留着点头发,他似乎已经没有了头发;整个头盖骨好像都变软了。浑身上下什么都变软了,什么都给烧着了。烧着了,烧完了。

  “露茜!”他喊道。“你在家里吗?”

  他似乎看见露茜正同那两个穿蓝布工作服的家伙厮打,奋力厮打。他痛苦地扭了扭身子,想打消脑海里这样的情景。

  他听见自己的汽车给人发动起来,轮胎蹭着地面卵石的声音。结束了?他们打算走了?真不可置信。

  “露茜!”他一遍接一遍不停地喊叫着,直到他觉得自己的声音里竟透出了一丝疯狂。

  天保佑,插在门锁里的钥匙转动了一下。等他把门一打开,露茜已经转身背对着他。她披着件浴衣,光着脚,头发湿漉漉的。

  他紧跟着她穿过厨房,冰箱大门敞开,原先放在里面的食品给撒得满地都是。她站在后门口,打量着狗笼里的惨相。“我亲爱的,我亲爱的!”他听见她在喃喃自语。

  她打开第一个笼子,钻了进去。那条脖子上受了伤的狗不知怎么居然还在呼吸。她弯下腰去,同它说了句什么。那狗微微摇了摇尾巴。

  “露茜!”他又喊了一声,直到这时候,她才第一次转过身来定定地看着他。她眉头一皱。“他们怎么把你弄成这个样子?”她说道。

  “我亲爱的孩子!”他说着随她进了笼子,想一把抱住她。她温和地,但却坚决地甩开了他的胳膊。

  起居室里一片狼藉,他的屋子也一样给弄得乱七八糟。东西都给拿走了: 外衣,那双还能穿穿的皮鞋,而这还仅仅是开头。

  他站在镜子前看看自己。从前那头头发所留下的痕迹,就只剩罩着脑袋和前额的一头灰黄的粉末。再往下,是一脸浓重的粉红。他碰了碰自己的皮肤: 生疼生疼的,还开始往外渗着液体。一边的眼皮肿得使眼睛无法张开;眉毛和睫毛都已经不见踪迹。

  他走到卫生间门口,可门给关上了。“别进来,”那是露茜的声音。

  “你没事吧?有没有伤着了?”

  多愚蠢的问题;她没有回答。

  他打开厨房水槽的龙头,一杯接一杯地往头上浇水,想把一头的灰粉冲掉。水顺着脊背往下直淌,他冷得打起了哆嗦。

  他努力想说服自己: 这样的事情每天,每时,每分钟,在全国的每个角落都会发生。能捡条命逃过来,就算是万分幸运了。没给人捆着塞在一辆急驰的汽车里,没在天灵盖上挨一枪子给扔在陡沟底下,就算你万分运气了。露茜也该算有运气。这才是最重要的: 露茜也有运气。

  拥有点东西的确十分危险: 无论是汽车,还是一双皮鞋,还是一盒香烟。东西总是不够分: 汽车不够分,皮鞋不够分,香烟也不够分。人太多,东西太少。有了点什么,就得大家轮流享用,这样才能人人有机会快活上一天。理论上就是这么说的,人就该信了这理论,别另外自找没趣。那同人类之恶没有关系,那只是一个巨大的流通网在起作用,在这里扯不上什么怜悯和恐惧。在这个国家,就应当这样来看待生活: 生活就是一张巨大的流通体系图。不然的话,真能让人头脑发疯。无论汽车、皮鞋,连女人也是这样。这一体系中总该有女人,以及发生在她们身上的事情的位置。

  露茜出了卫生间,来到他身后。她套着件宽松长裤,上身蒙着件雨衣;头发向后梳着,脸洗得干干净净,什么痕迹都看不出来。他直视着她。“亲爱的,亲爱的?”说着说着,声音哽咽起来,一股泪水涌上眼眶。

  她根本没有要安慰他的意思。“看你的头,太可怕了,”她说道。“洗手间柜子里有婴儿用的油脂。去擦一点。你的车给抢了?”

  “是。我看他们是朝伊丽莎白港方向去的。我得打电话报警。”

  “打不了了。电话给砸烂了。”

  她说完便出了房间。他坐在床沿上等着。虽然身上裹着条毯子,他还是不停地打颤。一只手腕也肿着,一跳一突地疼。他想不起来是怎么把手腕弄伤的。天色已开始暗下来。整个下午似乎一眨眼就过去了。

  露茜回到房间里。“他们把我车胎的气给放了,”她说。“我得走到爱丁杰家去。一会儿就回来。”她说着顿了顿。“戴维,有人问起来,你能不能只谈发生在你身上的事?”

  他摸不着头脑。

  “你说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我说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她重复了一遍。

  “你这就犯了个错误。”他的嗓音很快就变得十分嘶哑低沉。

  “我没在犯错误。”她说道。

  “孩子啊!孩子!”他边说边向她伸出胳膊。见她没有迎上来,他把裹在身上的毛毯一扔,站起身来,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可即使搂在他的臂弯里,她依然浑身像木杆般的僵直,没有丝毫软下来的迹象。

  (张冲、郭整风 译)

注释:

  ① 法语,意为(为解除垂死痛苦而给予的)慈悲的一枪。

  【赏析】

  库切是南非当代著名小说家。自1974年起,他先后发表了《幽暗之乡》、《国之中心》、《等待野蛮人》、《麦克尔・K的生平与时代》、《敌人》、《铁的时代》以及《彼得堡的主人》等小说。1999年出版的小说《耻》获英国布克奖。

  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一直是库切创作的基本主题。《耻》出版的时间,恰好是南非种族隔离制度废除五年之后。当时的政治气氛正如作者所言,“传统的殖民社会土崩瓦解,白人和黑人的个人生活都处于政治风云激荡的社会之中。”

  《耻》的主人公戴维・卢里的女儿露茜遭三个黑人强暴这一章节,是全文的高潮部分。在这一事件发生之前,露茜和卢里有一段关于“替罪羊”的谈话。“在实际生活中,凡是要寻找替罪羊的时候,背后总有宗教的力量在起作用。人们把全城的罪孽架在一只羊的背上,把它撵出城去,全城人因此得救。”“没有了象征的手法,人们只好求助于实际的行动。因此就产生了审查制度,是罗马意义上的审查制度,其口令就是监视: 一切人监视一切人。抽象的清除被实际的清除取而代之。”这段谈话可以被看作是将要发生的事情的一个征兆。小说虽然没有直接描写昔日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但小说中所有人物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它的危害和影响。露茜遭到黑人的强暴,就是这种政策的必然后果。可以说,露茜其实就是殖民主义下种族隔离制度的替罪羊。

  1652年,第一批荷兰殖民者踏上了这块由黑人居住的土地。白人依靠先进的武器,占领当地人的土地,肆意掠夺。他们对黑人从种族歧视逐渐发展到种族隔离。1948年,以荷兰裔为主的国民党上台后,变本加厉地推行隔离制度,并使其合法化。从此,这一制度深入到南非生活的各个方面,黑人在白人眼里猪狗不如,白人可以任意逮捕、殴打甚至枪杀黑人。黑人不能进入白人的商店、餐馆和娱乐场所,不能和白人同坐公共汽车,甚至“公园的长凳也被标上了‘白人专用’的牌子”。在这种隔离制度下,肤色决定一切。肤色决定居住地区、所受的教育、从事的工作、工资标准以及其他种种待遇。

  露茜的遭遇带有强烈的象征色彩: 它是“历史”(白人强暴黑人女子)的讽刺性置换。历史的“仇恨”与“报复”在施暴者施暴的过程中得到了恣意的发泄,“甚至赢得了恐怖的合理性。”作为种族隔离制度替罪羊的露茜,感受到了这种历史“仇恨”的深度:“那完全是在泄私愤”,“那种震惊感怎么也无法消失。那种让人仇恨的震惊。就在他们干那事的时候”。

  或许正如卢里所说,“他们的行为有历史原因”,虽然他承认历史,承认历史中的殖民者所犯下的罪恶,“一段充满错误的历史。就这样去想吧,也许会有点帮助。这事看起来是私怨,可实际上并不是。那都是先辈传下来的。”虽然承认历史不能回避,但卢里依然难以走出历史的阴影;他始终无法摆脱对黑人的偏见,白人的优越感使他不能正视现实;他认为女儿露茜现在的生活是一种非“更高层次”的生活,并对这种生活方式表示不满;他轻蔑黑人贝芙・肖,在黑人佩特鲁斯家聚会时,对他们“宰杀”牲畜的方式表示厌恶与反感等等。

  然而,露茜却选择了替罪羊这一历史角色。当卢里要求她离开时,她断然拒绝。因为她明白:“唯一明智的是习惯这种现状并试图去做一个好人。”她深知这种仇恨是无法改变的。因此,为了生存,她选择接受现实: 遭受强暴后,不报警,财产被抢掠后不报复,甚至与黑人结婚,把“施暴者”的“孩子”――“一个历史与现实传承关系的象征物生下来”,并且决定留在这里生活下去。露茜清醒地意识到:“在这里”、“在非洲”、“在他们中”生存下来就意味着对残忍、耻辱的承受。她必须也只能因殖民者的“父辈”之罪恶而负重蒙羞:“也许这就是我该学着接受的东西。从起点开始。从一无所有开始。真正的一无所有。一无所有,没有汽车,没有武器,没有房产,没有权利,没有尊严。像一条狗一样。”

  作家善于通过一个接一个场景的转换完成叙述。正如瑞典文学院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中所言,“库切的小说以其结构精致、对话隽永、思辨深邃为特色。”

  (袁 曦)

(编辑:moy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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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卡夫卡《城堡》

    卡夫卡的《城堡》与他的另两部长篇小说《审判》及《美国》合称“卡夫卡三部曲”,它们看起来都荒诞不经,而《城堡》更富于“卡夫卡式”的构思和语言风格,故把它列为代表作提出来。...[详细]

  • [英国]福斯特《印度之行》

     1924年出版的《印度之行》是福斯特最负盛名的一部作品,是公认的20世纪经典之作,也是他最后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以阿齐兹与穆尔夫人、阿齐兹与菲尔丁、阿齐兹与阿德拉之间的关系为主线,深刻表现了20世纪初紧张的英印关系,探讨了在一个充满偏见的社会里(特别是在印度的英国人对当地印度居民的偏见)来自不同文化的个体是否能够建立真诚的友谊的主题。小说采取了现实主义的创作手法,但又运用了大量象征主义技巧,具有现代主义风格。戴维・洛奇概括性地指出这是一部“乔装成现实主义的象征主义小说”。...[详细]

  • 史上最伟大的10大奇幻系列小说

    史上最伟大的10大奇幻系列小说...[详细]

  • 森茉莉代表作:《甜蜜的房间》

    《甜蜜的房间》是作家森茉莉在六十岁后,花了十年的时间完成的,是一部足以称之为“生涯代表作”的长篇小说。...[详细]

  • 马克·吐温《竞选州长》

    《竞选州长》是马克•吐温写于1870年的一篇讽刺小说,描写“我”参加纽约州州长竞选后的遭遇。资产阶级政客收买报刊,把它们当作造谣中伤、讹诈恫吓的工具,把一个正派的候选人诬蔑为臭名昭著的“伪证犯、小偷、盗尸犯、酒疯子、舞弊分子和讹诈专家”等等。作品犀利地揭露了当时美国社会民主制度的虚伪。...[详细]

  • 笛福《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飘流记》是18 世纪英国著名作家笛福受一个苏格兰水手海上历险的经历启发而成。笛福在此书中描写了人对自然的挑战,写成一部十分有趣、雅俗共赏、老少爱读的名著,为此,笛福博得了“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称号。...[详细]

  • 霍夫曼《金罐》

    《金罐》,霍夫曼著名的短篇小说之一,收录在小说集《卡洛风格的幻想故事》中。...[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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